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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0-03-31 14:07:33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审计报告

中瑞诚审字[2020] 000259




















中 瑞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目    录






 

审计报告 ……………………………………

第 1-2 页

 

 

 

财务报表 ……………………………………

第 3-7 页

 

 

 

财务报表附注 ………………………………

8-18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审 计 报 告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中瑞诚审字[2020] 000259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市慈善基金会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北京市慈善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



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市慈善基金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市                  2020 3 31


文本框: 附送 1                                                        

基金会财务相关情况统计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会名称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110000082821274K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 3

登记时间

2013 11 29 

联系电话

62352173

邮政编码

100078

法定代表人

王长连(已故)

主要经费来源

自筹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

银行账号

110060239018170116971

财务机构名称

财务部

联系电话

68317972

会计姓名

朱莹

/兼职

专职

代理记账  中介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主管人

姓名

税务登记号码

53110000082821274K 

机 设构 有及 银其 行开 账户 号银 的行 分和 支账 机号 构

、代表

对外投资实体




附送 2-1



资产负债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65,536,320.53

18,197,749.34

短期投资

七、2

10,000,000.00

128,630,000.00

应收款项

预付账款

存货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5,536,320.53

146,827,749.34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

-

固定资产原价

七、3

52,294.00

29,346.00

减:累计折旧

七、3

15,295.38

9,036.58

固定资产净值

七、3

36,998.62

20,309.42

在建工程

文化文物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36,998.62

20,309.42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

资产总计

75,573,319.15

146,848,058.76

法定代表人:聂志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艳玲

制表:朱莹

(签名并盖章)

(签名并盖章)

(签名并盖章)


附送 2-2



资产负债表 (续)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款项

七、4

60,000.00

2,167,808.22

应付工资

应交税金

七、5

12.37

预收账款

预提费用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0,012.37

2,167,808.22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

-

受托代理负债:

受托代理负债

七、6

70,000,000.00

负债合计

60,012.37

72,167,808.22

净资产:

非限定性净资产

七、7

13,303,040.22

10,900,740.02

限定性净资产

七、7

62,210,266.56

63,779,510.52

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

净资产合计

75,513,306.78

74,680,250.5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5,573,319.15

146,848,058.76

法定代表人:聂志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艳玲

制表:朱莹

(签名并盖章)

(签名并盖章)

(签名并盖章)



附送 3


业务活动表


2019 年

编制单位: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一、收 入

其中:捐赠收入

七、8

4,530.01

27,616,951.43

27,621,481.44

23,202.76

41,301,264.76

41,324,467.52

会费收入

-

提供服务收入

-

商品销售收入

-

政府补助收入

七、8

50,000.00

-

50,000.00

投资收益

七、8

4,259,208.03

-

4,259,208.03

2,236,794.52

2,236,794.52

其他收入

七、8

199,327.70

3,974.34

203,302.04

259,896.00

3,962.45

263,858.45

收入合计

4,513,065.74

27,620,925.77

32,133,991.51

2,519,893.28

41,305,227.21

43,825,120.49

二、费 用

(一)业务活动成本

七、9

30,730,442.24

30,730,442.24

26,092,059.92

26,092,059.92

其中:捐赠项目成本

七、9

30,730,442.24

30,730,442.24

26,092,059.92

26,092,059.92

-

-

(二)税金及附加

-

-

(三)管理费用

七、10

458,074.03

-

458,074.03

230,302.03

230,302.03

(四)筹资费用

七、11

177,419.00

177,419.00

296,988.40

296,988.40

(五)资产减值损失

(六)其他费用

-

-

(七)所得税费用

-

-

费用合计

31,365,935.27

-

31,365,935.27

26,619,350.35

-

26,619,350.35

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29,190,169.73

-29,190,169.73

-

25,213,319.98

-25,213,319.98

-

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号填列)

2,337,300.20

-1,569,243.96

768,056.24

1,113,862.91

16,091,907.23

17,205,770.14

法定代表人:聂志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艳玲                                                                制表:朱莹


(签名并盖章)                                                      (签名并盖章)                                                                 (签名并盖章)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SHAPE \* MERGEFORMAT



附送 4



现金流量表

2019 年


编制单位: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

七、12

27,621,481.44

41,324,467.52

收取会费收到的现金

-

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

-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

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

七、12

5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12

268,302.04

692,427.45

现金流入小计

27,939,783.48

42,016,894.97

提供捐赠或者资助支付的现金

七、12

30,668,245.52

26,089,863.20

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

七、12

197,940.06

192,362.13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

-

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12

433,478.52

333,458.08

现金流出小计

31,299,664.10

26,615,683.41

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9,880.62

15,401,211.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七、12

194,630,000.00

13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七、12

9,972,714.88

4,404,602.74

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12

10,000,000.00

100,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214,602,714.88

239,404,602.74

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七、12

22,948.00

10,158.00

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七、12

81,713,506.85

213,63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12

82,167,808.22

60,00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163,904,263.07

273,640,158.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698,451.81

-34,235,555.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338,571.19

-18,834,343.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197,749.34

37,032,093.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536,320.53

18,197,749.34

法定代表人:聂志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艳玲

制表:朱莹

(签名并盖章)

(签名并盖章)

(签名并盖章)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19 12 31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单位)系由北京市慈善协会出资,并于 2013 11 29 日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 3 号,法定代表人:王长连,开办资金:500.00 万元人民币,本单位业务范围:募集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慈善救助,公益援助,慈善宣传。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单位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 号)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单位综合评价目前可获取的信息,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明显影响本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

三、遵循会计制度的声明

本单位财务报表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9 年度的业务活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期间

本单位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

(二)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单位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记账本位币

本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折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交易,以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其中,对发生的外币兑换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进行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将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账户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折算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但产生于为构建满足特定条件的相关资产的外币借款的,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五)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 捐赠方提供了发票或报关单、协议等凭据的,按照凭据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标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2) 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以受赠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3)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实无法可靠计量,则单独设置辅助账来记录所取得资产的名称、数量、来源、用途等情况,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待以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在其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期间以公允价值入账。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1) 现金为本单位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2) 现金等价物为本单位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或确定的价值计量。短期投资取得 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①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其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②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按照本附注(五)的方法确定其投资成本。



③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本本附注(十)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2)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股利,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3)        处置短期投资时,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 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4)        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投资总体的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对总市价 低于总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短期投资的市价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短期投资期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市价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费用。

(八)固定资产

(1)   本单位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 预计使用年限超过 1 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2)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或确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具体方法


如下

①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固定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确定其成本。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确定其成本。

③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本附注(五)的方法确定成本。

④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本附注(十)的规定确定其成


本。

⑤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款、途


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确定其成本。

(3)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

3%

6 年

16.17%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 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 3%)确定折旧率如下:



其他设备

3%

5 年

19.40%

(4)   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服务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商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当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其他后续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5)   如果固定资产发生重大减值,按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净值低于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九)收入

(1) 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原则

交换交易是指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所从事的交易,即当本单位取得资产、获得服务或者解除债务时,需要向交易对方支付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现金,或者提供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货物、服务等的交易。此类收入的确认原则如下:

①销售商品的收入: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及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按与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定。

(2) 非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原则

非交换交易是指除交换交易之外的交易,本单位的非交换交易主要包括捐赠、政府补助等。在与交易相关的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能够流入并控制,或者相关的债务能够得到解除;交易能够引起净资产的增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一般情况下,本单位对于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捐赠或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本单位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则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3) 各项收入按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

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期末,本单位将本期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分别结转至净资产项下的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十)非货币性交易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



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本单位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 入账价值。

(2)    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①支付补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②收到补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收入或费用: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税金+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收入或费用=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税金)÷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    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 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年度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4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2. 税收优惠

(1) 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京财税〔20192024 号附件 5《北京市 2019 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免税资格有效期 2019 年至 2023 年。

(2) 流转税无。

七、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 2018 年 12

31 日,“年末”系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年”系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年系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存款

65,536,320.53

18,197,749.34

合计

65,536,320.53

18,197,749.34

2、短期投资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委托理财投资

10,000,000.00

0.00

128,630,000.00

0.00

合计

10,000,000.00

0.00

128,630,000.00

0.00

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投资 1,000.00 万元,用于取得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或合法管理并有权处分的资金认购的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所设立发行的国元信托●创元 7 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项目下所对应的信托计划份额的收益权。

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29,346.00

22,948.00

52,294.00

其中:办公设备

26,187.00

2,948.00

29,135.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3,159.00

20,000.00

23,159.00

二、累计折旧合计

9,036.58

6,258.80

15,295.38

其中:办公设备

8,679.09

4,352.64

13,031.73

电子及其他设备

357.49

1,906.16

2,263.65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20,309.42

36,998.62

其中:办公设备

17,507.91

16,103.27

电子及其他设备

2,801.51

20,895.35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办公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0,309.42

36,998.62

其中:办公设备

17,507.91

16,103.27

电子及其他设备

2,801.51

20,895.35

4、应付款项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60,000.00

2,167,808.22

合计

60,000.00

2,167,808.22

(1)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付投资收益

2,167,808.22

代垫人员费用

60,000.00

合计

60,000.00

2,167,808.22

②大额其他应付款:


债权单位名称或项目

款项性质及内容

余额

北京市慈善协会

代垫人员费用

60,000.00

合计

60,000.00

5、 应交税金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应交

本年已交

年末余额

个人所得税

7,794.43

7,782.06

12.37

合计

7,794.43

7,782.06

12.37

6、受托代理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北京市慈善协会投资款

0.00

70,000,000.00

合计

0.00

70,000,000.00

7、净资产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余额

非限定性净资产

10,900,740.02

4,578,065.74

2,175,765.54

13,303,040.22

限定性净资产

63,779,510.52

27,620,925.77

29,190,169.73

62,210,266.56

合计

74,680,250.54

32,198,991.51

31,365,935.27

75,513,306.78

8、收入

类别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非限定性

限定性

非限定性

限定性

捐赠收入

4,530.01

27,616,951.43

23,202.76

41,301,264.76

政府补助收入

50,000.00

投资收益

4,259,208.03

2,236,794.52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199,327.70

3,974.34

259,896.00

3,962.45

合计

4,513,065.74

27,620,925.77

2,519,893.28

41,305,227.21

9、业务活动成本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救助项目支出-捐赠项目成本

30,730,442.24

26,092,059.92

合计

30,730,442.24

26,092,059.92


10、管理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行政管理人员费用

197,952.43

192,362.13

行政管理事务物品耗费和服务开支

245,337.82

31,237.90

行政管理事务所用资产折旧摊销

及运行维护费用

14,783.78

6,702.00

合计

458,074.03

230,302.03

11、筹资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募款活动费

1,800.00

制作费

70,710.00

7,870.00

快递费

723.00

2,783.40

宣传费

90,000.00

152,300.00

其他

14,186.00

134,035.00

合计

177,419.00

296,988.40

12、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收入

203,302.04

263,858.45

2018 年工作经费

65,000.00

其他

428,569.00

合计

268,302.04

692,427.45

(2) 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日常办公费

256,059.52

36,469.68

筹资支出

177,419.00

296,988.40

合计

433,478.52

333,458.08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北京市慈善协会

10,00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0,000.00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北京市慈善协会

82,167,808.22

60,000,000.00

合计

82,167,808.22

60,000,000.00

(5)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65,536,320.53

18,197,749.34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5,536,320.53

18,197,749.3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536,320.53

18,197,749.34

其中: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013,489.71

4,954,624.93

八、理事会和员工情况

理事会成员共 9 人,本期无变动,本期共支付报酬 0.00 元。

项目名称

资产类

计价基础及

依据

入账金额

限制条件说明

助困项目

限制性

实际捐赠额

2,500,000.00

用于助困等慈善项目

共产党员献爱

心捐款项目

限制性

实际捐赠额

432,118.83

用于困难党员帮扶、爱心成就

未来等项目

助老项目收入

限制性

实际捐赠额

100,000.00

用于余声慈善专项基金等助老项

助学项目收入

限制性

实际捐赠额

200,408.00

用于余声慈善专项基金等助学项

“扶贫同康” 专项基金-

动卫生室项目

限制性

实际捐赠额

20,390,000.00

用于“扶贫同康”专项基金-流动卫生室项目

善德光明行专

项基金

限制性

实际捐赠额

2,503,905.13

用于善德光明行专项基金项目

定向帮扶门头

沟项目

限制性

实际捐赠额

1,000,000.00

用于定向帮扶门头沟项目

慈善项目

限制性

实际捐赠额

490,519.47

用于“扶贫同康”专项基金、“和平之春”慈善专项基金、信德公

益慈善专项基金等慈善项目

谭兆专项基金

项目

限制性

利息结余

3,974.34

用于谭兆扶助贫困家庭医疗救助

专项基金项目

合计

27,620,925.77

 
期初员工 3 人,期末 3 人,本期共支付报酬 197,952.43 元。九、限制性资产情况说明

注:此表披露的为限制性资产的增加额。十、对外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说明

1、对外承诺事项无。



2、或有事项无。

十一、接受劳务捐赠情况说明

无。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无。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无。

十四、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经本单位理事会于 2020 3 31 日批准。



单位名称: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3]页至第[18]页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日期:2020 3 31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中瑞诚审字[2020] 000259-1




















中 瑞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中瑞诚审字[2020] 000259-1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审计了北京市慈善基金会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包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中瑞诚审字[2020] 000259 号。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北京市慈善基金会管理层编制了其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北京市慈善基金会在 2019 年度工作报告中载明了如下信息(以下简称专项信息):

1.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一、本年度捐赠收入

27,621,481.44

27,621,481.44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27,621,481.44

27,621,481.44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1,193,811.21

1,193,811.21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26,427,670.23

26,427,670.23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接受非公益性捐赠情况

(对捐赠人构成利益回报条件的赠与或不符合公益性目的赠与)

三、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11,700,000.00

0.00

11,700,000.00


捐赠人

本年捐赠额

用途

现金

非现金

1.合肥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1,500,000.00

善德光明行专项基金

2.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00,000.00

“扶贫同康”专项基

-流动卫生室项目

3.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400,000.00

“扶贫同康”专项基

-流动卫生室项目

4.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00,000.00

“扶贫同康”专项基

-流动卫生室项目

5.北京金隅公益基金会

1,700,000.00

“扶贫同康”专项基

-流动卫生室项目

6.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0.00

“扶贫同康”专项基

-流动卫生室项目

合计

11,700,000.00


2、公开募捐收入情况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本年度组织募捐活动(2)项,募捐取得收入

106,232.70

106,232.70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106,232.70

106,232.70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100,162.47

100,162.47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6,070.23

6,070.23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3、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项目

数额

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

43,825,120.49

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

43,825,120.49

本年度总支出

31,365,935.27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

30,730,442.24

管理费用

458,074.03


其他支出

177,419.00

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

70.12%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

1.46%


4.

项目

收入

费用

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

开展公益项目的运行费用

总计

立项、执行、督和评估费用

人员费用

租赁房屋、购买和维护固定资产费用

传推广费

其他费用

小计

“扶贫同康”专项基-流动卫

生室项目

20,39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善德光明行专项基

2,503,905.13

2,367,013.52

2,367,013.52

共产党员

献爱心捐款项目

432,118.83

6,076,265.75

6,076,265.75

合 计

23,326,023.96

23,443,279.27

23,443,279.27

 
三(六)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重大公益项目的名称、收入、支出明细;


















5.

项目

大额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

占公益总

支出比例%

用途

1.“扶贫同康”专项基金-流动卫生室项目

张家口市红十字会

15,000,000.00

48.81%

用于“扶贫同康”专项基金-流动卫生室

项目

2.共产党员献爱心捐款项目

北京市慈善协会

6,076,265.75

19.77%

用于困难党员帮扶、爱心成就未来

等项目

3.善德光明行专项

北京华德眼科医院

2,366,957.39

7.70%

用于善德光明行

 
三(七)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重大公益项目的名称、大额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占公益总支出的比例以及用途;


项目

大额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

占公益总

支出比例%

用途

基金项目

有限公司

专项基金项目

 

23,443,223.14

76.29%


6.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金额

(元)

委托期限

报酬确定方式

实际收益

实际收回金额

1. 北京首金惠融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邢伟一

15,000,000.00

20191

21 日至 2019

1226

年化收益率 7.50%

1,044,863.01

16,044,863.01

2. 北京首金惠融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邢伟一

6,000,000.00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8 日

年化收益率 7.00%

193,315.07

6,193,315.07

3. 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

姜良志

10,000,000.00

201911

13 日至 2020

522

年化收益率 7.00%

0.00

0.00

  

31,000,000.00

1,238,178.08

22,238,178.08

 
三(八)委托理财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所有委托理财活动的详细情况;



















7.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委托投资收益

4,259,208.03

2,236,794.52

2.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收益

3、股权投资收益

 

4,259,208.03

2,236,794.52

 
三(九)投资收益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所有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及金额;








8. 在三(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中,载明了基金


会当年的所有重要关联方、关联交易以及关联方往来的明细。

A、重要关联方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北京市慈善协会

本单位出资方

王长连(已故)

发起人

聂志达

发起人

雷占泉

发起人

罗文阁

发起人

张凤朝

发起人

朱尔澄

发起人

唐崟(已故)

发起人

杨德成

发起人

B、关联交易


本基金会无关联交易。


C、关联方未结算其他应付款余额


关联方

余额

北京市慈善协会

60,000.00

 

60,000.00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上述专项信息是北京市慈善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专项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提出审核结论。

在对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 针对上述专项信息,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了询


问、检查记录和文件、重新计算以及与我们审计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时北京市慈善基金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本报告仅供北京市慈善基金会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市                  2020 3 31